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:港澳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质要求调整
2月26日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香港、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。2024年10月,内地与香港、澳门分别签署了协议其中对香港、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质要求作出调整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》第四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自2025年3月1日起,香港、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,不再执行“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”的规定。
文 / 风致
2025-02-26 16:08:39
来源:亚汇网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:港澳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质要求调整
2月26日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香港、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。2024年10月,内地与香港、澳门分别签署了协议其中对香港、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质要求作出调整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》第四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自2025年3月1日起,香港、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,不再执行“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”的规定。